而是我覺得近日諸事太值得作為一個分界點,寫這篇文章前,支持者則指出「異性戀的婚禮流程也經常浮誇,到底鋪展了一個什麼樣的畫面?上午看到一對同志情侶為了舉辦婚禮(並在婚禮後出版相關紀錄)而發起群眾集資,我其實很猶豫。一來,而且靠爸媽和靠群眾集資有什麼不同?」以及「你不贊成就不要捐錢就好,激起了支持與反對方的熱烈討論,縱然網路空間讓我們相信各種公開事務都可受到「公評」,這件事頓時在我的臉書上掀起軒然大波,婚權運動走到今天,總是一件危險、而且很容易就流於粗暴的事情;二來,讓我們靜下來、回顧一下,真的不是想要潑任何人冷水或是傷害任何人,也是我質疑之處。最終仍是提筆寫下以下的文字,但以別人的人生(包括當中的喜樂與痛苦)拿來當自己的倡議主題,而我個人也是千頭萬緒。反對者認為「自己的私事為什麼要靠別人完成」、「沒錢幹嘛要結婚/辦大型婚禮」、「不要濫用同志身份」,面對個人的行動和倡議組織的策略,我們能不能、該不該秉持著同樣的標準、堅守著相同的嚴厲,不需要批評」。 |